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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发布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8-24 09:21 浏览: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郑轩)宜昌支持实体经济再推重大举措,记者昨悉,宜昌正式发布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全市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强化政策支持上。加大专项优惠贷款投放,重点防疫保供企业经财政贴息后实际负担利率不高于1.6%,力争全年防疫专项再贷款资金运用突破60亿元;引导银行机构优先支持复工复产、民营小微、支农扶贫等重点领域信贷需求,优先办理支农支小票据贴现,力争全年复工复产再贷款运用达到50亿元以上,再贴现业务规模突破20亿元;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今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同比降低10%以上。

——在企业纾困帮扶方面。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有贷款本金到期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向银行申请临时性延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免收罚息,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企业信用记录,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保险公司对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月以上,且保险责任不变。

——在加强实体经济信贷支持上。2020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信贷增长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2019年水平;着力提高银行机构“首贷户”占比,力争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同比明显提高。

此外,该实施意见还对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实施差别化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引导全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