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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所有县市都应建有公益性公墓

时间:2020-10-31 01:08 浏览: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王二霞、黄洋)“到2025年,我省所有县市和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都应建有公益性公墓。”10月28日,在我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培训班上,省民政厅负责人透露。

城乡公益性公墓是县级以下(含县级)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益性安葬设施(含骨灰堂)。目前,我省城乡公益性公墓有效供给失衡,已成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的突出短板。为此,10月21日,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按“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标准建设公益性公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长效监管。

江陵县是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也是我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改革试点县。该县整合水库移民、烈士纪念设施、乡村振兴、“绿满荆楚”等项目,按照“先建园、后建墓”“见林见绿不见墓”的思路建设公益性公墓,节约耕地2800多亩,增加连片林地500亩以上,减少石材用量7.22万立方米。目前,该县所有新亡人员可以无差别进入免费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基本实现禁鞭,禁烧香烛、纸钱等丧葬祭祀用品,禁用塑料丧葬祭祀用品。该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单墓20年管理费为2400元,实际收取不到2000元,通过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等惠民措施,群众丧事活动支出负担平均下降65.8%。

“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殡葬改革补助资金支持的殡仪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54个,全省殡仪馆设施条件大幅改善,“十四五”期间,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将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启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争取到2025年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和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