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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9以内

时间:2021-08-06 01:06 浏览:

  杭州6月25日电(钱晨菲)“到2025年,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25日举行的中共浙江省委新闻发布会上,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新闻发言人朱国贤介绍浙江的上述目标。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7倍缩小至1.96倍。“十四五”启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成为新发展阶段浙江的重大历史机遇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亦于本月对外发布,对示范区的顶层设计予以明确,为该省提供了路线指引。

  共同富裕示范区具体怎么建?朱国贤在会上表示,该省将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用3个五年规划时间压茬推进。

  浙江官方提出,到2025年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据悉,浙江将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到202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先富带动后富新机制,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

  “共同富裕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朱国贤说,浙江省委全会提出,要形成区域一体化新格局、城乡新格局,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到2025年,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