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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保护与发展相平衡

时间:2021-09-07 00:22 浏览:

“追象”的热闹和喧哗消退后,我们更需要冷静反思总结,如何做到人与象的和平相处?这也涉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保护力度加大、法律法规完善、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持续增长,长期活动范围相应扩大。在象群北移事件中,我国政府和民众表现出极大耐心,一路跟踪守护,及时启动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定损赔付工作保护群众利益,其中体现出的对于亚洲象的保护和成效有目共睹。

然而,对于人象冲突的关键――争夺栖息地,需要我们重新关注和探讨并寻找解决方案。

从历史上看,亚洲象曾广泛分布于我国多地,分布范围北至黄河流域。不可否认,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力加大,导致象的分布区域不断南移。目前,我国仅有云南南部为亚洲象提供了栖息家园。云南在亚洲象主要分布区域建立了1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50.98万公顷。

保护区有法定界限范围,但野生动物活动不会受限在保护区以内。象群越多,需要的环境空间也越大。而保护区周边的村民也有经济发展需求,他们在承包土地内开发种植,势必会造成人与象对土地、资源的争夺。

对此,需要及时调整保护区管理思路,正如部分专家建议,应整合保护区,构建亚洲象国家公园,从国家划定的核心保护区域出发,适当扩大到周边地区来重建大象栖息地;同时,要兼顾保护区周边群众的经济发展和大象需求,实现保护与发展相平衡。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全民观象之后不能一“观”了之,期待人们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路上付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