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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

时间:2016-02-01 07:46 浏览:

5月4日,恩施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数名群众正在办理立案手续。

晚报讯(记者 胡俊杰 通讯员 吉莉)“我从网上了解到,法院从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这对我们有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来说带来了很多便利,立案更加快捷了,少跑很多路。”5月4日,到该院办理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手续的市民王先生说。

据了解,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已于5月1日起施行。

恩施市法院副院长章云锋介绍,为更好地落实立案登记制,该院多措并举,设置导诉台为市民进行诉讼指导,提供格式文书,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确保当事人的诉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该院现场办理立案手续,当场不能判定的,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7日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章云锋称,目前该院现场立案率已达90%,下一步,还将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畅通群众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