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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州城居民生活用水正式执行阶梯价格

时间:2016-04-15 08:02 浏览:

  讯(通讯员 乐吉荣 田学轩)2015年12月30日,恩施市自来水公司接到恩施市发改局《关于建立城区居民用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从1月1日起,恩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正式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在恩施城区范围内,由恩施市自来水公司已安装水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实行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水价设置为三级,第一级每户每年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以内,价格为2.00元/立方米;第二级每户每年301—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价格为3.00元/立方米;第三级每户每年超过601立方米,水价为6.00元/立方米。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为2.20元/立方米。当年新报装立户的居民用户,年阶梯分档水量标准按照当年剩余的用水月份折算,即阶梯分档水量标准按年阶梯水量标准,除以12,再乘以剩余用水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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