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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六城”同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出台

时间:2016-08-11 00:40 浏览:

  讯 (通讯员 陈竹)9月11日,恩施市制定出台《“六城”同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以“钉钉子”的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问责追究的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该《办法》明确规定“六启动六实施”,即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力等6种情形实施问责;对举报查实、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6种方式发现的问题启动问责。同时,明确问责追究两个层面的不同方式,对单位实施问责,采用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等4种方式;对个人问责,采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等10种方式。

  据悉,单位或者个人在“六城”同创工作中,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问责处理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个人受到停职检查以上问责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用、提拔;受到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免职问责处理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同时,实行连带问责、“一案双查”,年度内同一单位出现3次及以上“问责”情形的,除对当事人问责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