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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12个新能源发电项目享受5年电价补贴

时间:2017-04-28 03:09 浏览:

    讯(通讯员 刘洋 田聂卉)近日,笔者从市发改局获悉,省物价局、省能源局6月19日印发了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2015年年底前和"十三五"期间,在我省建成的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和沼气发电项目,可享受暂定为期5年的电价补贴。

    目前,恩施市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9个,装机规模约0.3MW,其中未备案项目8个。2015年计划建设3个,其中,欧逸家苑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杉木坝养殖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已经备案,装机规模约0.06MW。根据政策,项目业主完成备案并网相关手续后,即可享受电价补贴。 

  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的项目,将根据其上网电量享受不同的补贴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沼气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05元。电价补贴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9月10日和次年3月10日前,省物价局在收到各发电企业报送资料后下达补贴文件,省电力公司据此及时结算。《通知》印发后,对已上网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从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此后新建项目电价补贴时间从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