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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手擒“老赖”

时间:2019-01-16 01:13 浏览:

  本报讯(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洪丽萍)1月4日上午10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门前,该大队民警将一名刚抓获的“老赖”正式交接给市法院。市法院法警将“老赖”带上警车,呼啸而去。这是市法院、公安联席会商会议精神和部署后,逮到的首个“老赖”。
  此次被抓的老赖姓曹,是大冶本地人,他与石某合伙投资铜矿,因投资不成功,经双方协商,曹某同意退还石某投资款65万元,后曹某仅退还2万元。随后,石某诉至法院,市法院2011年10月下达民事调解书,曹某应返还石某投资款63万元,定于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市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曹某踪影全无。1月4日上午,巡逻民警锁定驾车潜回大冶的曹某,立即出警将其抓获。隐匿多年的曹某没想到的是,被公安民警逮住,竟然是因为他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退还投资款义务。
  1月4日,大冶法院对曹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据他本人交待,其在山西有债权,负责此案的执行员吴风炎表示,他们将继续深挖执行线索,努力执毕案件。
  据悉,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的现状,市法院、公安联席会商会议决定法院、公安联手出击,由公安部门对“猎赖”布控,从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效果,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诚信社会良好氛围。2018年12月28日,市公局巡警大队开展“猎赖”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从2019年元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猎赖”行动,由巡警大队大队长吴勇任行动组组长。吴勇介绍,他们根据市法院提供的400多名“老赖”名单,逐个进行研判分析、布控,很快多名“老赖”进入布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