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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对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时间:2019-12-30 23:46 浏览:

本报讯(通讯员 袁满 杨李君 记者 冯小刚)为切实加强行政机关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落实监管职责,27日,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就阳新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某建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长江河道内的滩地修建沉淀池,进行石料水洗生产,将生产废水和污泥直接排入长江,并擅自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渣土,严重影响长江行洪、防洪安全,恶化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县某职能部门未进行有效监督,未严格履行行政职责。
       2017年4月,阳新检察院遂向阳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阳新法院经审理判决该职能部门对某建材公司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依法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判决生效后,该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该建材公司补植复绿。原本被某建材公司侵占的长江河道全部被退出,而倾倒渣土的地方已经建成了一个口袋公园,一套完整的空中传输带取代了原来的地上运输带,真正做到了绿色环保无污染。
       自该案审理以来,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展开已两年有余,阳新法院立足职能,积极争取多方面的支持,着力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件,助力提升阳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为全面推动阳新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