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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撞上越野车后逃逸 民警凭实习标找到肇事车辆

时间:2020-02-14 00:50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徐家定 实习生 邓研婷 报道:男子倒车时撞上越野车,为逃避责任逃逸。民警根据车辆后面的实习标最终确定肇事司机。24日,竹山男子李某因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22日14时许,竹山男子李某驾驶鄂C5D731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东风”专卖店前人行道倒车时,将叶某停放在该处的小型越野车撞损。事故发生后,见周边无人,李某便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竹山交警大队一中队办案民警通过监控录像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的皮卡车,但因其车身很脏,号牌被泥浆覆盖,无法确定车号,只发现其尾部有明显的实习标志。

办案民警迅速与大队监控中心取得联系,从事发地开始搜寻该车逃逸轨迹,很快通过该县人民路北大街口的红绿灯监控,模模糊糊看到该车号牌为“鄂C5**31”,办案民警接着采用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直接输入数字及字母进行比对,从“0”试到“9”,没有一辆车符合,然后又从字母“A”开始查询,当输入字母“D”的时候,发现鄂C5D731车辆类型与肇事车辆极为相符,民警又通过查看该车的违法记录,证实了民警的判断。

该车车主为竹溪人贺某,贺某声称已将该车卖给了竹山县官渡镇的赵某,办案民警联系上赵某,赵某称他在竹溪工地干活,对此事故不知情,当日驾驶该车的是其堂弟李某。

经传讯李某,他向民警供述,本以为自己驾驶的车辆号牌被泥浆盖住,周围又没有人看到事故过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驶离现场,直接将车开至竹溪县其堂哥赵某的工地上,将车归还,并隐瞒了该事故。

24日,根据相关规定,经报竹山县公安局审批,竹山交警大队依法给予李某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