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十堰资讯 >

速看,茅箭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奖正在申报,赶紧行动吧!

时间:2021-01-01 04:59 浏览:

原标题:赶紧行动吧!茅箭这个奖项正在申报

好消息来啦!2020年茅箭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奖正在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赶紧行动吧!

根据《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奖补意见》《茅箭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在2021年全区经济工作会上,对2020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实行奖励。

一、申报时间

辖区各企业、单位和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前

二、申报条件

《茅箭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意见》

茅箭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7条及《湖北省专利条例》第九条规定,结合茅箭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意见。

第一条  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1.对上年获得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给予5000元/件奖励。

2.对上年以PCT(专利合作条约)形式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并获得外国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件的资助。

3.对上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上年获得湖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4.对上年获得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件的奖励。

5.对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认定为中国质量奖、湖北长江质量奖、十堰武当质量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6.对上年获得国家、省立项资助的知识产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补助。

7.对上年新获批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试点)企业、贯标达标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奖励;

第三条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8.对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新落户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和外地来我区开设专利代理分支机构,代理本区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在上年获得授权的,给予2000元/件奖励。当年帮助辖区企业(个人)培育挖掘申请发明专利30件以上一次补助3万元,达到50件以上一次补助5万元,达到100件以上一次补助10万元,达到150件以上一次补助15万元,达到200件以上一次补助20万元。园区、孵化器(科技信息公司)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参照实行。

9.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贴近企业实际的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对在我区为企事业单位开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等宣传活动的备案服务机构,每年按培训期人数,给予50元/人,每期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

10.对上年企业培养或引进专利代理师(人)、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人奖励。

11.对上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的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上年获得湖北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的学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12.对上年度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第四条 帮助企业进行专利维护

13.对企业专利维持年限在6年以上(包括6年)的,给予每件每年1000元的补贴。对企业专利维持年限在10年以上(包括10年)的,给予每件每年2000元的补贴。

14.建立知识产权诚信体系。若被支持单位违反规定,虚报冒领补助金,将视情节轻重,追回已经发放的补助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第五条 本意见由茅箭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意见支持条款与茅箭区其他政策重叠部分,不重复享受。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在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方式

1.根据《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奖补意见》每一条所列的责任单位,向对应的区直部门申报。

2. 《茅箭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意见》所列事项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版权局)申报。

受理审核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抓紧时间申报吧!

Bi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