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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5个仍不能用 这种赠品有点“水”

时间:2017-01-01 00:28 浏览:

  【消息】时下,购物送赠品已成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不过,市民谷先生发现,商家赠送的充电宝有点“水”,先后更换了5个,仍不能正常使用。

  6月11日,在人民广场时代环宇手机店,谷先生花1299元购买了一部乐视2手机。由于赶上手机店促销,商家还特别赠送了一个小犀牌充电宝和一个蓝牙耳机。

  回到家,谷先生就迫不及待地使用充电宝,发现这个标注5800毫安的充电宝在手机充电50%后,立马就断电了。“满电量的充电宝竟不能将3000毫安的手机电池充满,肯定是质量有问题。”第二天,谷先生来到手机店,要求更换充电宝,可销售人员却以是赠品为由,拒绝更换。

  经过再三沟通,手机店终于为谷先生更换了新的充电宝。然而,让谷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充电宝竟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随后,谷先生先后4次来到店里更换充电宝。谷先生说,最初的3个充电宝还能凑合工作,之后的3个充电宝连电都充不进去。“没一个能用的充电宝,害我来回跑了这么多趟,能不能换一个其他品牌的?”在遭到手机店拒绝后,谷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

  市工商局樊城分局屏襄门所表示,依照有关法律,赠品也是商品,商家有义务保证其质量,随即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更换质量可靠的充电宝。

  目前,商家已为谷先生更换了其他型号的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