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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襄阳便民模式”

时间:2017-07-07 01:22 浏览:

  上门办证新建商品房业主“零跑路”

  5月23日一大早,小张就和怀孕8个多月的媳妇一起来到东风公司襄阳管理部排队等候。因为今天,市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要来这里上门办证,受理他们购买的东风佳园二期商品房的办证资料。“这真好!我媳妇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生了,根本坐不了车。”小张对市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上门办证连声称赞。他说,按照规定,如果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名字,办证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对于这次上门办证,点赞的不单单是广大业主,还有开发建设单位。东风襄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解仡平告诉记者,新建商品房办证时,开发商和业主都要出面。东风佳园二期有业主996户,如果去一次市政务服务中心带20户,自己需要带领业主跑市政务服务中心50次左右,半年都跑不完。

  此次工作人员上门办证,一天可受理四五百户业主的办证资料,基本上两天就能完成东风佳园二期业主的资料受理。“提前让开发商和业主在家里准备好所有的资料,我们只需现场核实确认。”市不动产登记局副主任吴智刚说,他们到小区与业主进行一次性面签、一次性收集申请材料后,回来再转到办事后台审核,分门别类处理,让业主“零跑路”。

  此前为何没有采用上门办证措施呢?吴智刚说,这就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带来的便利。此前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开办理,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也和不动产自身不断改革、优化流程有关。改革后,将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以及转移登记和抵押,一次性合并受理,方便了群众。

  其实,市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到东风佳园二期上门办证,只是市不动产登记局主动作为的一个缩影。目前,该局登记工作人员对市区所有新建商品房小区,都要上门办证。据统计,自这项措施实施以来,他们已走进18个小区,10000多户业主从中受益。

  登记效率提高了,业主点赞,开发商欢迎。市不动产登记局对新建商品房上门办证的经验和做法,被省内许多县市借鉴,江苏宿迁在考察后认为可推广应用。

  抵押权先登记后备案降低企业不动产融资成本

  据了解,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和房屋实行分开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国土局办理,房产抵押在房管局办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不动产登记局在职责整合过程中,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以及《襄阳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大举措》相关精神,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实行先登记后备案,实现“一站式”受理,缩短办证时限,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提速至3个工作日,居全省前列。

  “以前房地产抵押续贷,要先在房管、土地两个部门分别注销抵押权,再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最后申请抵押登记后,银行才能放款。”襄阳农商行授信评审部杨帅说,原抵押权注销后,因为要到房管部门备案,会有一个时间上的真空期,银行一旦注销解除了抵押权,如果房主有其他债务纠纷,别人就会迅速选择司法查封,放贷银行会面临抵押物被查封限贷的风险。办理抵押手续越长,企业所承担的成本就越高,银行自身的风险也越大。市不动产登记局实行“一站式”服务,既便民又高效。

  市不动产登记局副主任刘德宝介绍,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具体规定,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了抵押权变更登记业务。对于企业不动产续贷登记手续,不需要为注销原抵押权筹集还贷资金,直接申请抵押期限的变更,消除了“抵押权”悬空的问题,同时缩短了抵押登记的时间,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银行、企业反映良好。

  据统计,自去年6月以来,市区共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29817件,为企业发展和群众买房融资近百亿元,促进了襄阳实体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试行“一窗式”办证服务群众存量房交易办证“只跑一趟路”

  郝先生是幸运的,因为他最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不动产证时正好遇到一项新政策出台。这就是市区房管、税务、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目前正在试行的“一窗式”办证服务。

  虽然目前不动产抵押实行了先登记后房屋交易备案,但存量房(俗称二手房)的交易程序依然复杂,很多群众需要先跑房管部门做身份面签、房查、房屋交易备案,再到税务部门纳税,涉及划拨土地性质的交易还需到土地分局缴纳土地出让金,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登记,导致买卖双方跑四个部门、进行四次面签、提供四套资料。群众对此有怨言。

  为化解此问题,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今年3月初,市行政审批局组织房管、国土、税务等部门到外地考察学习,确定了存量房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办理工作方案。

  按照新的方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窗式”办证试运行岗位,由登记机构统一受理登记和纳税资料,进行一次身份验证面签,房管同时收交易合同进行备案,然后由登记机构将纳税资料信息通过前置机网上传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同步计税,纳税人纳税结果从网上回传登记机构,最后由登记机构登记登簿发证。待系统调试完善后,新的方案将全面推行。

  市不动产登记局副主任朱丹说,过去是“四个四”,即房屋买卖双方业主跑四次,四个窗口受理,提供四次资料,进行四次面签;现在是“四个一”,即业主只需跑一次,一次面签,一次性提供资料,四个窗口一次受理。信息多跑路,业主只跑一趟路。

  妥善处理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优先保障业主不动产权益

  “等了7年,终于把不动产证办下来了!我可以睡个舒心觉了。”5月20日,家住前进路瑞泰新城3号楼的张大爷说,自己2010年就在小区买了房,但是迟迟办不了证。

  其实,张大爷无法办证的原因主要是开发商造成的。开发企业对调整的用地规划,未及时完善用地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导致小区开发建设后业主长期不能办证。

  和张大爷相比,樊城区春园西路仙桥小区的业主等待办证的时间则更长。1994年,光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仙桥小区,但由于经营不善,公司破产了,开发商之前办理的土地所有权证也不见了。这导致仙桥小区居民的土地证无法办理,困扰小区居民20多年。

  去年,市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仙桥小区的房屋如何办证,成为不动产登记部门面临的难题。工作人员本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服务宗旨,查阅了大量资料,多次现场调查,并到樊城区建设局多次核实有关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局和樊城区建设局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由光大房地产解散终止清算组代为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按历史遗留问题办理的意见予以登记,从而妥善解决了困扰20多年的办证难题。

  吴智刚说,目前市区有40多个小区、11000多户业主存在房屋办证遗留问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是登记机关不给办证,而是开发项目在建设时有违法违规的地方,主要有六个方面原因:违法用地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或擅自改变用途、超容积率、超用地范围等,未交(补交)土地出让金;违反规划条件建设,未经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违反建筑规范建设,消防工程质量未经竣工验收;违规销售抵押的房屋,购房合同未经网签备案;开发企业因经济纠纷,房地产被司法查封,销售房屋无法网签备案;开发企业违规使用业主税费,不履行办证义务等。

  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以来,市不动产登记局不断加快解决办证遗留问题的进程。经过多方协调努力,已有6个小区、3000多户业主的办证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对其他小区的问题,他们也整理了初步意见,形成专题报告,报请市政府讨论研究。“不能让买房的老百姓为开发项目的违规行为买单。”吴智刚说,对历史遗留问题,将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依法查处和追缴税费与业主办证分离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

  优化流程,减少收费企业:这正是我们需要的服务

  作为一家从老河口市搬至市区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长虹北路开发了1246套江山馨园经济适用房小区,用于解决一线职工的住房问题。“无论是对待办事群众的态度,还是政策把握能力,一次性告知的水平,他们都是最好的,也是最棒的。如果没有这些,我们不晓得啥时候能把证办下来。”湖北江山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总务部部长何广斌对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给了很高的评价。

  何广斌说,江山馨园在办不动产证时,鉴于职工大都在老河口市上班,市不动产登记局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避免了2000多名职工来回奔波。而在后来的公积金抵押贷款环节,工作人员更是细致服务,高效率办事,仅用两个半天就办好了90户职工的抵押贷款手续。

  作为市场外迁的主要承接地,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开发建设体量甚大。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办理襄阳国际商贸城52栋价值10亿元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当天申请,次日就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明。4.5亿元贷款资金的注入,为市场的及时外迁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中豪襄阳公司高管罗良义这样评价:“他们很热情,很接地气,为企业着想,效率很高。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服务。”

  去年12月,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市区的不动产登记迅速执行新标准,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按件收取,不再按照不动产的面积收取,不再收取土地登记代理费。

  从按面积收费,到按件收费,新规执行以来,很多企业得到实惠,享受到改革红利。比如,市房投公司的公租房项目免收近5万元费用;襄阳古镇文化旅游开发公司7万多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仅收费550元,比改革前减少收费3.5万元。中豪公司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由原来的按栋收费变成了按件收费,52栋抵押登记仅收费550元。据不完全统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不动产登记局为企业和群众减少收费1000多万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个新的事物,也是一项新的改革,要走的路还很长。市不动产登记人将不断践行“让我们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保障不动产权益和交易安全”的承诺,让群众舒心、企业安心、政府放心,争当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排头兵。

  相关链接:

  襄阳市区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一是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每件80元;

  二是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按每件550元收取;

  三是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有多个不动产权利人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四是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五是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免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