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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代表行动”突出抓好“六个环节”

时间:2017-11-05 00:12 浏览:

  【消息】10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意见建议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简称“代表行动”)正式转入第二阶段。按照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在“代表行动”第二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做好第一阶段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突出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傅德辉、李乐成和王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细化措施、再鼓干劲,推动“代表行动”深入开展,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全面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整改落实主题。第二阶段“代表行动”的主题是整改落实。要把督办第一阶段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作为“代表行动”的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强力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用“代表行动”的集体力量和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确保整改落实的质量和效果。要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特别是普遍性问题的整改落实。非贫困县(市)区可酌情增加自选动作。

  三是紧盯督办整改环节。要坚持交办转办督办环环相扣、有机统一。交办要严肃,坚持对政府交办与对部门交办相结合、大会交办与个别交办相结合。转办要慎重,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转办件,要问题清楚、依据充分,不搞简单的问题上交。督办要有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自觉承担起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紧盯不放,答复不满意的要退回重办,以“钉钉子”精神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找准问题。“代表行动”的重要任务,就是找准问题、督促整改。第二阶段“代表行动”既要把督办整改工作作为重点,也要把找准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坚持集体行权原则的基础上,第二阶段“代表行动”既可以以代表小组为单位集体走访贫困户,也可以代表个别走访、代表小组集中碰头研究。代表小组集中碰头时间为11月上旬,各县(市)区、各乡(镇)可以集中一两天时间安排代表小组集中活动,以便各级代表按时参加。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必要时可召集“代表行动”联席会议研究,不搞简单的交办,避免出现找不出问题、找不准问题的现象。

  五是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各县(市)区、各乡(镇)要结合“代表行动”,进一步加强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小组规范化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办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价机制。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树立以代表为中心的人大工作导向,在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方面创造新经验。

  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第二阶段“代表行动”的形式和方法,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落实“代表行动”的必要物质保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把督导检查贯彻始终。“代表行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加强对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工作创新、各级政府整改落实的好经验以及推动“绣花”功夫落实、扶贫政策落地、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工作成效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