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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法院冬风凛冽天地寒 上门送款人心暖

时间:2019-01-07 17:17 浏览:

导读:“唐法官,这大冷天的,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接过赔偿款的那一刻,申请人熊某及家人连声向法官们道谢。12月26日,市法院执行局法官..

“唐法官,这大冷天的,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接过赔偿款的那一刻,申请人熊某及家人连声向法官们道谢。12月26日,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唐东一行怀揣10万元执行款,冒着严寒来到吴店镇,将执行到位的赔偿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熊某手中,让其在寒冷的冬季,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2015年5月17日下午7时10分,吴店镇周寨村村民李某驾驶小货车与吴店镇史家大湾村村民熊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致熊某受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熊某诉至法院。审理中,熊某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而李某则认为熊某是自己跳车摔伤,且已支付了1.3万余元,故不同意再赔偿。2016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熊某各项赔偿合计76.7万余元。由于李某没有履行判决,2017年6月5日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先后采取多种强制措施,督促李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将法院查明李某的情况通报给熊某家人。由于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尽管如此,执行法官并没有因为这些原因而放弃执行。后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导下,被执行人终愿意筹钱履行债务。执行法官一方督促被执行继续筹款,一方面把被执行人的情况向申请人反馈。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这情况后,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请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现金1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下余费用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26日上午,李某将筹借的赔偿款10万元交到法院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熊某伤情较重、行动不便,加之天气寒冷,执行法官决定把执行标的款送到申请人熊某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