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杨尔智)近日,宣恩县2009年因抢救、保护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刘习军,被民政部评定为烈士。
刘习军,男,1976年5月出生,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村二组村民。2009年1月22日凌晨,刘习军从外地返乡,乘坐的客车因天雨路滑,在江西省余江县境内高速公路上侧翻。他砸破车窗爬出后,顾不得受伤的双手,及时救出了两名伤者。在营救第三名乘客时,他被从身后驶来的客车撞倒,因伤势过重而牺牲。2009年,刘习军先后被省、州、县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习军的父母均已70多岁,两个子女分别在当地中、小学读书。为解决刘习军家庭生产生活困难,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通过“爱心账户”给予资助。
刘习军获评烈士后,宣恩县政府除给予刘习军家庭一次性抚恤金外,每月还给予抚恤金900多元,并将其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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