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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一月 立案率达98%(图)

时间:2017-01-05 08:14 浏览: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讯(见习记者 程玲)“从资料上来看,自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有三起案件法院没有立案,请问,不予立案的案件是否给予公开和说明?”6月12日,在恩施市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里,一场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正在举行。

    湖北日报、农村新报、恩施日报、等10多家媒体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针对媒体记者的提问,市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进行逐一解答。

    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从5月1日起,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使更多的纠纷得以引入法治轨道解决。

    据了解,新的制度实施一个月以来,恩施市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数量大幅增加,立案秩序平稳。5月共立案471件,同比298件上升58%。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372件,同比235件上升58.3%,受理行政案件13件,同比6件上升116%,受理执行案件86件,同比57件上升50.9%。裁定不予受理3件,均在7天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98%的案件能够当场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