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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盗走衣服后觉得不好看十日后竟再“光顾”被抓获

时间:2019-08-09 09:58 浏览:

  本报讯(通讯员 曹晨露 李雨诗 记者 周春明)一女子在一家服装店购物时将店内衣服“顺走”,回家试穿后觉得不好看,十日后,自认未被发现的女子怀着侥幸心理又“光顾”此店,不料被店主认出,在店主和民警的合力下被抓获。
  7月22日晚,阳光新都楼下一超市老板在清点店内服装数量时,发现有一件衣服不翼而飞,查询电脑记录确定这件衣服没有售出记录后,超市老板调出店内监控录像,找到了偷走衣服的“窃贼”。
  当日,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进店挑选衣服,在店老板和工作人员招呼其他顾客时,该女子穿着店内一件短袖T恤进入试衣间,没一会儿又穿着自己原本的衣服出来了。
  而清点中,店老板并未在试衣间内找到这件短袖T恤。找到“窃贼”后,店老板暗中留意着女子的样貌及特征。
  直至8月2日,该店做打折优惠活动时,一张“熟面孔”进入了店老板的眼帘,“背着挎包正在挑选衣服的女子不就是十日前偷窃衣服的人吗?”店老板当即上前质问该女子并报警。
  接警后,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尹维刚赶到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交代了自己盗窃的违法事实。
  原来,该女子姓陈,当日逛街时在该店内看中一套套装,穿上该套装上衣进到试衣间内的陈某临时起意,将衣服装进了随身挎包内,然后又换回自己的衣服出去。在出超市时,感应报警器并没有报警,陈某便抱着侥幸心理走了。
  回到家的陈某当即将“新衣服”拿出来试穿,结果越看越觉得不好看,加之担心穿出去被别人认出来,便将衣服闲置在家中。
  十日后,陈某到该超市购物时发现该店有打折优惠,便进店挑选,未料被店老板当场认出。
  随后,根据陈某的交代,民警在其家中找到了被盗的衣服。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