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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出台六个严禁 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时间:2017-07-16 00:59 浏览:

  【消息】为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29日,市教育局出台六个严禁,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指出,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中职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中职招生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个人联合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招生工作情况,对有违规招生苗头的学校要跟踪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防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要利用学生返校填报志愿间隙,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分班指导、校内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讲解中职招生的相关政策,多渠道宣传具有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设置情况,提醒学生和家长填报具有招生资质的正规学校和专业,以免上当受骗。对因行政监管不力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由各地自行承担,同时严肃追究违纪学校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