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襄阳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还有许多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大改革事项,需要通过立法改革创新、确立规范、推动解决难点问题。
用好地方立法权,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立法工作要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之中。要坚持围绕中心立法,制订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坚持为民立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形成共识。要坚持维护法制的统一,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原则开展立法工作。
立法规划要统筹兼顾重点领域。要围绕绿色发展立法,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围绕社会治理创新立法,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要围绕城乡建设短板立法,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围绕民生关切立法,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要围绕文化传承保护立法,擦亮襄阳特色名片。
立法质量要努力提高,做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拓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探索科学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强化地方立法,实施跟踪和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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