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襄樊新闻 >

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保障司法救助阳光运行

时间:2017-09-29 08:16 浏览:

  【消息】日前,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两起救助案件的听证会。

  据了解,2015年5月,未成年人龚某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将杜某撞倒致伤。事后,杜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无法工作。由于龚某家属拒不执行赔偿判决,杜某的生活十分困难。

  同年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将王某撞倒致伤。事后,王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无法工作且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张某不愿赔偿且无赔偿能力,王某的生活十分困难。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到两名受害人的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保证程序的公开公正,该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现场听证。

  在听取具体情况介绍后,两名人民监督员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书制作、救助标准等进行了仔细询问,填写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并对两名受害人的救助情况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在两名人民监督员的听证下,杜某、王某分别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8000元、10000元。

  近年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通过司法救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规范救助程序,创新救助机制,拓展救助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了全方位的司法救助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