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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拆除兴隆大道14处“两违”建筑

时间:2016-02-18 10:10 浏览:

晚报讯(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罗清峰 唐今朝)6月19日,宣恩县政府组织县“两违”办、城管、公安等执法职能部门完成对县城区兴隆大道14处“两违”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今年4月,兴隆大道中端道路黑色化工程启动,此工程是宣恩县今年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之一,全长1.7公里,起于贡水大桥南岸桥头,止于莲花坝大桥南岸桥头。主要涉及的工程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改造、排水沟改造(雨污分流)、交通设施改造等。为确保兴隆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宣恩县“两违”办组织开展兴隆大道“两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违建户自行拆除“两违”建筑,对于14处拒不拆除或主动要求拆除的“两违”建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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